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3-36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辽宁分公司清洁能源公司昌图、瓦房店风电场一次调频改造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昌图县、辽宁省瓦房店市
2.3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华能辽宁分公司清洁能源公司昌图风电场一次调频改造工程标段包1,华能辽宁分公司清洁能源公司瓦房店风电场一次调频改造工程标段2
2.4 施工地点: 辽宁省昌图县、辽宁省瓦房店市
2.5 计划工期: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工。
(2)投标方需完成风电发电机组的控制系统软件的一次调频功能升级工作(包括:风机能量管理系统,SCADA监控系统,风机主控程序,风机变流器程序,风机变桨程序等的功能增加、性能提升以及控制参数优化等工作)。
(3)投标方需完成风电场一次调频设备与风机能管平台、AGC/AVC、PMU等相关设备接口的连接、通信及调试,完成一次调频系统功能搭建和调试工作。
(4)改造过程中所用的材料、设备、零部件、工具、软件、测试(含电科院测试并取证通过)等均由投标方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
(5)投标方改造完成后委托辽宁电网认可的电科院开展试验验收,试验通过提交测试报告。
(6)其他详细内容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7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两个标段同时招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均为第一名时,分别计算各标段第一名与另一标段第二名的投标组合价,按组合价最低的原则推荐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1资质要求:投标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不少于2个一次调频改造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业绩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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