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输煤系统除尘集中智能控制系统改造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3-07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输煤系统除尘集中智能控制系统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皮带机带宽:1400mm
带速:2.5m/s
额定运量:1500t/h
长度:200米
物料特性:
物料:煤
堆密度:0.9m³/t
粒度:0~300mm
物料温度:常温
水含量:12到25%
2.2 施工地点:华能九台电厂。
2.3 采购内容:华能九台电厂输煤系统除尘集中智能控制系统改造。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3项除尘改造或供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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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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