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3-056)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本部新租赁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黑龙江分公司本部新租赁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工程。
2.2 施工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投大厦22层。
2.3 采购内容:主要是对22层办公用房进行整体装修设计(提供效果图、施工方案等)、翻新装修改造,拆除部分原有装修、增设多功能会议室、智慧运营监管中心等功能区域,对办公区域进行重新隔断,对信息化设备进行布置建设等;23和24层办公场所维护,27层搬家、其他零星工程,以及卫生清理及室内环境检测;工程完工后提供竣工图纸等。
2.4 工期:本工程施工期为55天(含卫生清理及室内环境检测),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乙方负责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1500平方米以上装修工程或装修改造工程的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盖章签字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等信息),并同时提供合同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取得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电子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完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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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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