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医务室医疗服务外委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8-2-150-0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本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医务室医疗服务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配置符合条件的核电现场医务室工作人员(含 3 名医生和 3 名护士 1 名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医务室全天 24 小时的医疗和急救服务工作,主要工作为:1)派驻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管理工作;2)普通医疗和急救服务、医学应急值班、参与各类应急演习和医疗保驾;3)现场人体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去污处理;4)传染病知识宣传、健康宣教;5)为采购方员工到供应方门诊就诊、紧急情况下赴外地诊疗和住院提供便利;6)作为采购方的一级医学应急后援医院,承担核应急支援任务;7)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业务相关的其他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3 标段划分: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医务室医疗服务外委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5 服 务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评审组织颁发的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无。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派驻到采购方的医务人员须有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管理人员须有医学相关专业或一年以上医院管理工作经验(提供在医疗机构工作年限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2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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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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