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四期光伏发电项目林地及草地调查及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3-2-152)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四期光伏发电项目林地及草地调查及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晋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林地、草地调查,招标人提供相关支持性文件及资料后20个自然日内,编制单位完成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送审稿);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正式报告60个自然日内获得批文。总工期90自然日内获得相应审批机关的使用林地、草地批文。
2.2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投标人完成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四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永久、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草地现状调查表服务,编制满足相应行政审批单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生态修复方案、采伐作业设计等相关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审核意见和永久、临时使用林地及草地行政许可。负责提供项目通过审查所需的报告、资料等,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该报告进行评审并取得相关批复批文,负责评审会组织、专家邀请,承担相关的评审会务等费用。如有地块新增,投标人负责完成该项目报告进行评审并取得相关批复批文。招标人不再增加费用。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3个取得永久、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业绩(需提供行政许可批复文件扫描件)或使用林地调查及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1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03月18日17时00分止。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