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技能实训楼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2-00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技能实训楼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站技能实训楼工程,规划用地面积13092.62㎡,总建筑面积8164.64㎡,布置于厂前区。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技能实训楼监理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服 务 期: 技能实训楼暂定工期2025年12月30日至2027年7月31日(具体以发包人函件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单项监理费用1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验收资料或施工监理资料或业主单位证明等其他能证明监理的工程已开工建设资料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项监理费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监理业绩。项目业绩证明可以是以下或其他任何能够证明合同业绩的资料:(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签字盖章页、内容也以及其他能体现监理费用的关键页等);(2)公司任命文件或开工审批表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用户证明等资料。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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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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