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浙江公司长兴分公司2026-2027年度消防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3-242)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湖州市
本华能浙江公司长兴分公司2026-2027年度消防保安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2.2 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 招标范围:1、消防人员配备15人,消防范围包括定期进行厂区防火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负责厂区责任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养、调整更换等工作;负责建立防火检查等档案资料;负责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教育、消防技能训练等,提高消防队伍的业务技能;负责制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等;2、保安人员配备25人,安保范围包括按岗位职责进行执勤管理,责任区域及重点要害部位等的巡逻检查,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及其他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排查、消除厂区内的治安隐患;负责老厂区资产看护、门卫值班、治安巡逻、消防安全、交通监管等工作等。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服务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2.6 服 务 期:自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共22个月。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保安或消防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复印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签字盖章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4日09:00起至2025年09月22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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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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