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江环保公司碳资产公司长江金奥特公司空预器恒定密封组件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1-009)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长江环保公司碳资产公司长江金奥特公司空预器恒定密封组件框架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中国境内,以甲方通知单指定地点为准。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长江环保公司碳资产公司长江金奥特公司空预器恒定密封组件框架协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中国境内,以甲方通知单指定地点为准。
2.5 交 货 期: 框架协议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项目的交货期以为招标方下达通知单后15日内。
2.6 招标范围: 华能长江金奥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计划内的空预器恒定密封组件框架协议采购。
本标段包含空预器恒定密封组件,投标方按照招标方下发的图纸要求进行加工,原料应用及加工精度需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
框架协议预估执行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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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MW空预器恒定密封组件 |
10项 |
600MW空预器恒定密封组件 |
25项 |
1000MW空预器恒定密封组件 |
20项 |
重要提示:本框架协议仅约定供货有效期、组件单价及采购范围,招标人不对协议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作任何承诺,招标预估规模仅在招标阶段供投标人参考以便于投标报价,本次报价的数量见投标报价文件。实际采购量以招标人发出的项目通知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22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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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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