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酒泉发电公司2026年-2028年全厂特殊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8-3-310)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酒泉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公司酒泉发电公司2026年-2028年全厂特殊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工业园区南园宜人东路6号。
2.2 服务内容: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2026-2028全厂特殊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提供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维护保养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担任项目负责人)24小时驻厂值班(夜间驻厂值班2人),负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电气、广播和通讯系统、消防水泡系统、火灾监控系统、自动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其他特殊消防设备设施的巡查、检测、临时性检修、事故抢修以及日常维修、保养、各种检查整改、建档等工作,及时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并负责委托具有资质的专家组对全厂消防系统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详见技术规范。
规模: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工业园区(南园)宜人东路,厂址临近连霍高速公路和312国道,距离酒泉火车站5km,距离嘉峪关机场28km,距离酒泉市区7公里,交通便利,厂址地势平坦,海拔高度1550m。两台机组(2X330MW)分别于2011年10月27日和2011年11月27日投产发电。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主要设备是美国霍尼韦尔消防集团NOTIFER公司的NFS2-3030系列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消防维护保养合同业绩, 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0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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