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5-2-25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扎赉诺尔区
本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测项目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2 规 模:对拟建设区域土壤现状进行全面监测,拟建设区域表面积约为206037㎡;共计约涉及约75种标的物(包含但不限于)需检测。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测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供监测报告。
2.5付款方式:招标人无预付款,双方签订合同,投标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经招标人确认,提供对应的增值税(国家法定税率)专用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2.6 招标范围: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DB15/T2763-2022)以及《煤矸石回填采煤沉陷区土地复垦技术要求》,对扎煤公司煤矸石填埋场拟建设区域土壤现状进行全面监测,同时对各矿矿井水原水及出水进行连续三日监测,指导各矿水处理厂稳定运行,需提供对应的监测报告,详见技术规范书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土壤监测服务和水质监测服务业绩合同至少各一份。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主持过至少一项土壤监测服务或水质监测服务业绩合同。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是由该负责人主持工作或与合同对应的负责人有效任命文件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所在投标单位的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备注:近一年是指2024年6月1日及以后连续3个月)
3.2.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4 其他要求:不接受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5月2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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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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