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江环保西热锅炉公司大宗固体碳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试试验平台建设技术服务、设备试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5-1-15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济源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长江环保西热锅炉公司大宗固体碳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试试验平台建设技术服务、设备试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济源市
2.2 规 模: 600MW/1000MW火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长江环保西热锅炉公司大宗固体碳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试试验平台建设技术服务、设备试制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河南省济源市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5 交 货 期: 本项目服务期拟于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1月(具体时间根据项目进度,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本项目全部设备到厂时间暂定不晚于2025年8月31日(具体时间根据项目进度,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与电力、能源动力或环保学科相关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碳基固体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橡胶、废塑料、废旧新能源设备组件、生物质等)热处理(热解或气化处置)相关合同(技术研发或装置或系统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技术研发内容或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若未提供发票,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0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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