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托什干河分公司阿合奇县二期40万千瓦风电项目激光测风雷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5-3-03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托什干河分公司阿合奇县二期40万千瓦风电项目激光测风雷达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交货地点:
克州阿合奇县(以采购人确定的位置为准,安装位置不限于阿合奇县)
2.3采购内容:
华能新疆公司托什干河分公司阿合奇县二期40万千瓦风电项目激光测风雷达设备采购,主要在阿合奇县二期40万千瓦风电项目厂区及周边安装4套激光测风雷达设备开展测风工作。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4套激光测风雷达设备的供货(含相应软件、配件、售后服务支持等)、编制测风方案、配合选址、安装、调试、测风数据采集、风资源分析(一年期和两年期风资源分析,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自行出具风资源分析报告),包括配套护栏、供电设备、支架、以及激光测风雷达安装区域的占地费用(包括地表清理、临时道路、青苗补偿、基础施工占地等相关费用,根据当地目前执行补偿标准,按所占护栏的面积补偿,其他费用自行考虑并与当地村镇协商办理)、设备二次搬运费、地方关系协调、运行维护、数据管理、地貌恢复补偿、电源及通讯线缆敷设及接线、合同期内设备检修维护、保证测风数据正常上传等技术服务相关所有工作。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4套激光测风雷达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1座激光雷达设备销售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或范围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1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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