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三期燃机加装进气温度调节系统工程气-水板式换热器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5-1-00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三期燃机加装进气温度调节系统工程气-水板式换热器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华能北京热电厂厂内。
2.2 规模: 三期扩建工程为由2台F级燃机组成的“二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安装了2台M701F5型的燃机组成的燃气轮发电机组+2台余热锅炉+1台蒸汽轮发电供热机组,联合循环发电能力998MW,供热能力为773MW,供热面积约1550万平方米。华能北京热电厂三期燃机进气温度调节系统工程拟在三期每台燃机进气口增设1套进气温度调节系统,包括:气-水板式换热器、闭冷水增压泵等辅助设备。该系统通过换热器完成气-水换热过程,回收闭式循环水的余热、废热,对燃机进气加热(冬季运行),实现对燃机进气温度的调节,从而提高机组的热效率。
2.3 建设工期:30天
2.4 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适用于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三期燃机加装进气温度调节系统工程气-水板式换热器及其附件。它提出了该设备的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气-水交换器2台套(气-水板式换热器2台套)。
2.6 交货地点: 华能北京热电厂二期燃机进气温度调节系统工程现场。
2.7 交货期: 投标方应将2台套气-水交换器(2台套气-水板式换热器)(配套随机备件、配套专用工具等)于2025年8月20日前运抵交货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1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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