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燃机项目接入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专题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华能吉林分公司松原燃机项目接入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专题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3-35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松原燃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松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松原燃机项目位于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南,大广高速以西,松原西站及三江内陆港西南,小奔布赉村以南,额莫勒村以北。厂址西南侧紧邻长白路(G302浑乌线),东侧紧邻水渠。本工程拟建设2套500MW级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拟于2025年11月开工,2027年12月底投产 。
2.2服务地点: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大路与302国道交汇处,华能松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2.3采购内容:完成《华能松原燃机项目接入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专题报告》送审稿的编制,经第三方评审,按照审查意见完成方案修订,提交终版安稳专题报告,直至满足评审要求。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工作日内提交《华能松原燃机项目接入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专题报告》送审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接入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专题报告编制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附验收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2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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