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西分公司新能源公司2025年度首批竞配新能源标准地(用地意见)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3-225)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西分公司新能源公司2025年度首批竞配新能源标准地(用地意见)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标段划分:华能山西分公司新能源公司2025年度首批竞配新能源标准地(用地意见)技术服务标段
2.3服务期:合同签署后,收到委托方需求管理部门书面委托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
2.4招标范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山西省(含项目地市)2025年度竞配新能源标准地关于用地意见的有关要求,对项目选址区域开展标准地预审及选址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现场踏勘作业、报告编制(土地预审报告、节约集约用地专章、勘测定界报告、地灾报告等),组织专家评审,取得部门核查意见以及主管部门批复意见等工作,配合甲方将项目纳入空间规划,工作成果应符合山西省(含项目地市)2025年度竞配新能源标准地关于用地意见的有关要求。本次采购最大发生数量为2个。(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三项新能源项目用地预审或土地规划或选址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内容的清单、签字盖章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1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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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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