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河北分公司青龙风电场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2-333)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河北分公司青龙风电场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青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秦皇岛市青龙满足自治县祖山镇、龙王庙乡,海港区驻操营镇。
2.2招标范围:
1)风电场区地上物清除及转运、土地平整覆土、种植草籽及树木补种,进行植被及养护,配合进行环境、水务管理部门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通过验收,两年质保期内维护养护工作,苗木当年成活率≥90%,草籽出苗率≥90%,2年养护期结束时保存率均不低于85%。
2)投标人中标后,负责委托青龙县林业局认可的第三方单位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实施方案,组织市县专家评审通过后实施;施工结束后对接林业局组织现场验收,并取得验收意见。
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在合同最终执行中必须发生的费用,视同已含在总价中由承包商承担。
2.3工期:2025年1月20日-2025年4月30日,施工工期以下发的开工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02日17时00分止。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