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5-06-3-24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上都发电公司炉后文明生产治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4×600MW+2×660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上都发电公司炉后文明生产治理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上都发电公司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招标人的炉后文明治理工作,包括一二期脱硫、除灰、化学建筑物(氧化风机房、气化风机房、引风机房、多介质过滤间等)内外墙、散水、勒脚、屋檐雨棚等修缮;一二期烟道下钢结构及周边栏杆扶手爬梯、混凝土柱、皮带栈桥钢结构等结构防腐;炉后烟道、通廊保温治理。锅炉厂房地面改造、厂区道路修缮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火电厂保温修缮或建筑物修缮或建筑物施工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备注: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25日09时00分止。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