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西分公司吉安公司2025年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报告审查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1-098)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分公司吉安公司2025年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报告审查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安)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华能吉安公司管理的各公司计划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130MWp(户用光伏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其中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8个、暂估容量8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6个、暂定容量50MWp,计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14份。
2.2 服务地点:广东省、江西省。
2.3 采购内容:投标人根据华能吉安公司管理的各单位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并提交审查意见,并提交审查会议纪要,出具正式盖章版审查意见。
2.4 服 务 期: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每一个具体的光伏项目由项目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可研审查技术服务合同,每个项目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接招标人通知,5个工作日内组织可研外审。外审后,根据招标人要求,5个工作日内完成可研报告审查意见,最终以通过审查作为项目验收条件。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招标人不保证所有项目在服务期内实施,也不保证所有项目均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就该地区的特殊项目进行调剂或单独采购。如招标人需要,可随时再次启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补充新的框架协议服务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单个项目5MWp及以上规模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或评审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7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12月1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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