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行政电话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7-2-224)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行政电话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 本招标项目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行政电话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招标人为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行政电话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行政电话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5 计划工期: 接到发货通知后30天内发货到现场,在具备施工条件后,要求60天内完成项目主体部分施工并提供后续的安装和接入服务。具体现场实施日期以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拟在综合生产办公楼建设一套行政电话系统,主要包括设备提供、线缆敷设、设备调试以及与全厂行政电话组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四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电厂电话系统安装或运维服务相关项目业绩。业绩材料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19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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