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临沂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锅炉制粉与燃烧优化调整试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2-397-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临沂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锅炉制粉与燃烧优化调整试验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临沂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锅炉制粉与燃烧优化调整试验项目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工业大道99号。
2.4 服 务 期: 现场达到试验条件后,乙方收到甲方通知三天内到达现场开始试验,计划整个试验过程为30天,具体以实际试验情况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评价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锅炉燃烧优化或调整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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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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