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供热清水离心泵及其配套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3-38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供热清水离心泵及其配套附属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大连电厂2009从大化供热公司接收约38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热用户以居民采暖为主,含有部分企、事业单位,目前实际供热面积已发展到431万平方米。区域内大部分热力站建于上个世纪的八、九十年代,设备标准低且老化严重。现需对大化区域各供热换热站的部分失效水泵和换热器等进行更换。本项目采购大化区域各供热换热站用清水离心泵及其配套附属设备,具体见技术规范部分摘要。
2.2 交货地点:华能大连电厂各换热站。
2.3 采购范围:清水离心泵及其配套附属设备(各型号共计59台),具体见技术规范部分。
2.4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离心泵供货合同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厂家销售授权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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