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服务(洗衣房、物业工服洗涤)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1-246)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雄安新区启动区19号地块
本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能雄安总部大厦洗衣服务(洗衣房、物业工服洗涤)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高华能雄安总部大厦服务品质,需选择合适的单位为大厦提供洗衣房服务。洗衣房服务日常经营地点为B1层下沉广场北侧。
2.2招标范围:
(1)洗衣房服务:为华能雄安总部大厦提供各类衣物、床品等的洗涤、熨烫、织补服务;窗帘、地毯清洗服务;洗鞋服务等。
(2)物业工服洗涤服务:为物业员工提供工服洗涤、厨衣洗涤,接待室、会议室沙发、窗帘清洗及皮具护理等服务。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三项洗衣服务类业绩,且业绩金额均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7日9:00起至 2024年 11月24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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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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