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2025-2027年环保电价数据有效性比对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3-19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2025-2027年环保电价数据有效性比对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国家要求环保电价所用数据需按季度进行有效性比对,且需要有超低验收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比对监测报告,以此证明数据的有效性。(详见技术规范书)。
维护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要求,计划分别为4台机组脱硫入口、脱硝出入口共计24套CEMS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有效性审核监测。负责电厂在线设备故障及试验期间的手动监测工作,接到通知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入厂,按照相关标准每日不少于4次进行监测,并按招标方规定时间出具监测报告。负责电厂环保污染物数据系统上传发布工作及协助排污许可台账编辑工作。
2.2服务地点:华能营口电厂。
2.3采购内容: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4服务期:计划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火力发电厂环保监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业绩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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