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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发电副产品汽车运输项目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发电副产品汽车运输项目框架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2-2-252-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1. 招标条件

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发电副产品汽车运输项目框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发电副产品汽车运输项目框架采购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5 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运输量达到工程量清单所列具体数量时止。

2.6 招标范围:负责将莱芜电厂4台机组机组所产的约10万吨石膏、5万吨炉渣、5万吨加湿灰用汽车运输到下游各使用单位。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2月28日17时00分止。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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