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精处理系统技改施工打捆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2-1-06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 宁夏 甘肃 广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精处理系统技改施工打捆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招标方项目现场;项目二: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招标方项目现场;项目三: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招标方项目现场;项目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招标方项目现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精处理系统技改施工打捆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项目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招标方项目现场;项目二: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招标方项目现场;项目三: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招标方项目现场;项目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招标方项目现场;
2.5 计划工期: 项目一:工期6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项目二:工期4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项目三:工期4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项目四:工期6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水处理设备安装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03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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