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应城市杨岭镇、黄滩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农村农业设施恢复及“美丽乡村”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2-12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北应城市杨岭镇、黄滩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农村农业设施恢复及“美丽乡村”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应城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湖北应城市杨岭镇、黄滩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农村农业设施恢复及“美丽乡村”施工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湖北省。
2.5 计划工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应城市杨岭镇、黄滩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农村农业设施恢复及“美丽乡村”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今,至少具有1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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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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