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输煤系统仓前部分设备及煤棚防腐治理和煤机酸碱站环境整治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9-1-28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输煤系统仓前部分设备及煤棚防腐治理和煤机酸碱站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华北分公司北京热电厂输煤系统仓前部分设备及煤棚防腐治理和煤机酸碱站环境整治工程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900号华能北京热电厂
2.5 计划工期: 输煤系统仓前部分设备及煤棚防腐治理工程:5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煤机酸碱站环境整治工程:5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分付”方式,需签订2个合同(输煤系统仓前部分设备及煤棚防腐治理工程;煤机酸碱站环境整治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应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发电厂检修或维护或改造合同业绩和一个发电厂防腐施工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输煤系统仓前部分设备及煤棚防腐治理工程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总报价的59.16%,煤机酸碱站环境整治工程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总报价的40.8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0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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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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