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山东路商业街等区域二三次网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0-3-1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山东路商业街等区域二三次网完善工程,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山东路商业街等区域二三次网完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2 规 模:本项目为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山东路商业街等区域二三次网完善工程,对山东路等区域二、三次网进行改造及分户。
2.3 标段划分:华能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山东路商业街等区域二三次网完善工程标段包1
2.4 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东路等区域
2.5 工期: 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1)山东路区域二、三次网改造:新建直埋低温水管网2823米(单程),管径DN25-DN125,分户改造约3.65万平方米。
2)盐岛湖区域二、三次网改造:新建直埋低温水管网148米(单程),管径DN100-DN2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供热管网的施工或改造业绩(每项业绩合同额不小于200万元),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23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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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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