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太仓电厂减速机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公司太仓电厂减速机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太仓市。
2.2 规 模: 华能江苏公司太仓电厂一期亚临界燃煤机组(2×300MW)和二期超临界燃煤机组(2×600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江苏公司太仓电厂减速机设备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江苏省太仓市华能太仓电厂。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7周内供货。
2.6 招标范围: 采购5台减速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厂商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减速机供货的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证明。同一生产厂家出具多份授权证明的以投标价格最低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21日9:00起至2025年9月28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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