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分公司福建清洁能源分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工程师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9-1-233)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分公司福建清洁能源分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工程师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现有管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区域,包含但不限于福建省、江苏省、河北省、云南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区省份。
2.3 标段划分: 华能福建清洁能源分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业主工程师技术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现有管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关区域,包含但不限于福建省、江苏省、河北省、云南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区省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且备案专业应包含(新能源)专业。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新能源建设项目(其中至少1项合同容量50M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业主工程师)或监理服务合同业绩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技师职称(提供单位社保证明);具有不少于1项新能源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业主工程师)或总监服务业绩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电厂10年及以上生产管理工作经验(提供合同或任命文件或竣工报告等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0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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