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7-2-403-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电厂4-7号炉脱硫系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电厂4-7号炉脱硫系统综合治理项目标段包1
2.3 施工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华能烟台电厂厂区内。
2.4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脱硫系统检修或改造施工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0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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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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