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新能源公司党三、党四水电站新建公寓楼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7-3-177)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甘肃公司新能源公司党三、党四水电站新建公寓楼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肃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肃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党三、党四水电站是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水力发电企业,厂址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北县境内,生活区目前存在房顶漏水、墙体裂缝、门窗漏风、保温差等一系列问题,给日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为提高电站职工生活住宿条件,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在生活区院内空地新建公寓楼一幢。
2.2 施工地点: 甘肃省酒泉市肃北县南郊37公里(党三、党四水电站生活区院内)。
2.3 采购内容: 新建公寓楼项目设计为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732.36㎡,一层层高3.6米,二、三层层高3.3米,设计使用年限50年,配套照明、暖通、消防、给排水等设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公寓楼(土石方、建筑与装饰工程、暂列金、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强电、弱电、火灾自动报警)、室外附属(建筑与装饰工程、建筑拆除、园林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水箱)所有工程施工,以及室内家具购置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
2.4 工 期: 计划工期:153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10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包含封面页、工作内容、价款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需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业绩,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须提供项目经理任命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担任房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的证明文件),并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2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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