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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蒙东公司本部日常维修框架协议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蒙东公司本部日常维修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3-24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蒙东公司本部日常维修框架协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大街29号

2.2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本部办公楼、食堂、车队、公寓室内外维修服务。包括屋顶维修、吊顶地面维修、院落设施维修、门窗维修、照明维修、开关与插座维修、电缆和电线维修、水暖维修、卫生间维修、空调维修、食堂设备维修、监控网络通讯设施维修及维护、办公家具维修等日常维修项目;负责提供以上维修项目所需全部材料。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建筑物维修相关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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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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