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7-1-167)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漳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建设2台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国产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及脱硝装置,配套建设输煤管廊和供热管网。
2.3 标段划分: 华能福建公司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古雷镇石化基地内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通过华能集团内部审批决策并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合同方可生效。如因项目核准或华能集团内部审批决策导致采购(合同)范围发生变化,不构成违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问题,由此产生的风险情况请投标人自行评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则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不少于2项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或编制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业绩合同机组容量的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3.4禁止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18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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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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