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卸船机远程控制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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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卸船机远程控制室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能上海分公司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卸船机远程控制室改造主要包括:对燃料部主楼一、二层进行改造,改造部分位于主楼西面原停车场位置。改造部分一、二层与主楼连通,并于改造楼外南侧设置有室外钢梯。改造部分建筑采用条形基础,主体结构为钢结构。改造部分一层设为工场间,二层为新控制室,具体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2.2 施工地点: 上海市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厂区内。
2.3 计划工期: 项目计划时间为2024年12月,完成新控制室的土建、装修及停车场还建工作内容并验收;2025年6月前,完成旧控制室的拆旧及装修工作内容并验收;2025年7月,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验收 。
2.4 招标范围: 本标包括改造部分的土建、装修、照明、消防、防雷接地及通讯安装方面的技术要求。投标方应负责并达到本标范围内供货、制造、施工、安装、验收等方面的要求,具体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1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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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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