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5-06-1-34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展厅展墙内容维护更新框架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展厅展墙内容维护更新框架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
2.5 服 务 期: 框架协议合同签订后3年内
2.6 招标范围:对西安热工院办公楼重大创新技术厅、院史厅和阎良基地展厅展墙内容更新,以及常用标识的更换,包含展厅墙面高清uv壁布、软膜灯箱、迷你字、水晶字、发光灯带更新、常用标识更换设计制作安装。
中标人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除甲方明确提供的设备和材料之外的用于本合同范围的所有材料及辅助材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建筑或展厅装饰装修类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上述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附业绩的结算发票或阶段性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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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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