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彰北光伏场站2025-2028年度运维服务框架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6-1-13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彰北光伏场站2025-2028年度运维服务框架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阜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
2.2 规 模: 其中光伏一期10MW、二期20MW、三期26.7MW,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通过5回集电线路分别送至彰北一站和彰北二站,最终经220kV彰大线接入电网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彰北光伏场站2025-2028年度运维服务框架项目招标标段包1
2.4 工作地点: 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阿尔乡镇,彰武光伏电站
2.5 服 务 期: 计划自2025年8月1日-2028年7月31日(总工期为36个月,开始时间具体以实际入场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需至少提前一周入场,入场交接期不计入合同运维期,实际运维期以开工审批通过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的光伏电站生产运行或维护或定检项目业绩(含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服务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增值税结算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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