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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清能院海冰与结构物相互作用冰池试验与数值分析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清能院海冰与结构物相互作用冰池试验与数值分析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6-1-05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清能院海冰与结构物相互作用冰池试验与数值分析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海上风电支撑结构(基础+塔筒)作为一种高耸柔性结构,较之传统的海洋工程结构在海冰作用下会产生更加敏感和复杂的动态响应行为。海上风电场最常采用的单桩基础属于“超大直径桩柱结构”,常用的冰荷载评估手段用于大直径单桩基础计算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辽宁营口海区是我国冰情最严重的冰区之一,因此以营口风场为研究对象,开展冰荷载评估方法与抗冰结构设计收集与分析、海上风电基础冰荷载特性研究、冰区海上风电支撑结构冰激振动响应研究、海冰与结构物相互作用机制的数值模型研究。

2.2服务地点:北京。

2.3采购内容:海冰与结构物相互作用冰池试验与数值分析服务。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冰载荷试验测试或数值仿真项目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封面页、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并提供证明材料,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的海冰和结构物相互作用试验或海冰和结构物相互作用数值分析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项。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2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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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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