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5-06-3-05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荆门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北分公司荆门热电推煤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国四排放)两台TY220推煤机,包括TY220推煤机及附属设施的功能设计、制造、运输、供货、调试、一年内维护保养零件及润滑油料等(国四及以上排放)。
2.2 交货地点:湖北省荆门市荆东大道99号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3 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 名称 |
数量 |
产品配置 |
1 |
TY220型推煤机 |
2 |
1、选用国四排放标准发动机,发动机额定功率≥199KW。 2、带有进气加热功能。液力传动,行走和工作系统采用先导操控,带有集中测压功能。 3、驾驶室采用六面体结构,防爆玻璃,阻燃内饰,内置FOPS&ROPS防落物防滚翻结构,配置嵌入式冷暖空调,出风口≥9个。 4、推煤铲容量≥7.5m³,煤场专用U型铲。 5、履带板宽度610mm,履带板数量(单侧)≥42节,履带接地长度≥3200mm。 |
2.4 交 货 期:全部设备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运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交货日期为产品运达现场的日期。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工程机械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推煤机(推土机)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1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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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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