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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吐鲁番风电智能巡检及安防监测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吐鲁番风电智能巡检及安防监测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5-1-28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吐鲁番风电智能巡检及安防监测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吐鲁番风电智能巡检及安防监测设备招标

2.4 交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5 交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所投标的设备全部到场验收(或以甲方通知为准),1个月内完成系统硬件投入运行,2个月完成软件系统的上线试运行及调优。

2.6 招标范围: 采购不同参数的摄像头约207台、RPA报表机器人软件1套、视频接入软件2套、消防接入设备20套等,以及配套安装辅材1批,含设备安装调试,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4日23时59分起至2025年06月29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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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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