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华电厂全厂日常保温及脚手架搭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5-3-37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新华电厂全厂日常保温及脚手架搭拆服务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保证生产现场检修期间顺利开展工作以及日常施工后及时恢复现场保温,确保生产现场环境整洁,改善现场作业环境,开展此项工作。
2.2 服务地点: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3 采购内容:提供常驻人员不少于8人,负责全厂区日常施工中和检修工作中的保温拆除及恢复工作,同时负责现场施工时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作,工作量为2880工日,详见技术规范。
2.4 服 务 期:1年。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有以下资质:①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改革后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火力发电厂保温修缮(施工)或脚手架搭拆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2.4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违法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09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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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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