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1-31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再生催化剂第三方检测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再生催化剂第三方检测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
2.5 服 务 期: 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订单检测周期为订单下达之日起20日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报告。
(1)催化剂物理性能检测:催化剂的几何尺寸、几何比表面积、开孔率、通孔率(仅对再生催化剂),抗压、磨损强度(根据具体项目确定)等;
(2)催化剂工艺性能检测:2层、3层或4层催化剂串联的整体脱硝效率、氨逃逸、SO2/SO3转化率、阻力测试,单层催化剂活性K等;
(3)催化剂理化性能检测:包括微观比表面积、催化剂表面主要化学成分及微量元素分析;
(4)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燃煤电站脱硝催化剂检测或寿命评估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服务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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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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