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5-2-160)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河北分公司9个场站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新疆阜康县、承德市围场县、湖北省咸宁市、安徽省亳州市。
2.2招标范围及内容:为落实公安部、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依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标准要求,张北场站、围场汇集站、吉上场站、杨家湾场站、朝阳湾场站、阜康场站(清池站)、阜康场站(安禾站)、咸宁场站需进行等级保护测评与安全防护评估工作。本项目统招分签。
2.3服务期:1)张北场站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服务:计划工期为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围场汇集站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服务:计划工期为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吉上场站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服务:计划工期为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杨家湾场站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服务:计划工期为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朝阳湾场站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服务:计划工期为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阜康场站(清池站)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服务:计划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7)阜康场站(安禾站)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服务:计划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8)咸宁场站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服务:计划工期为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9)涡阳场站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服务:计划工期为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业绩,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能反映工作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及其它能证明上述内容的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2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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