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二期中央空调A列冷却塔更新改造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5-3-094)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二期中央空调A列冷却塔更新改造项目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
2.2 项目概况: 二期中央空调冷却塔,二期中央空调冷却塔,截止2025年3月设备运行近16年,原设计1用1备满足二期中央空调正常运行(横流式闭式冷却塔),现有集、分水联箱和换热器铜管腐蚀结垢穿孔,冷却塔支撑骨架和壁板腐蚀严重等问题,存在冷却塔垮塌的风险,通过整体更换冷却塔,提高中央空调的安全运行能力,保证各配电间、电子间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冷却塔的换热效率,降低冷却系统的电耗、水耗,已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2.3 标段划分: 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二期中央空调A列冷却塔更新改造项目物资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海南省东方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50天内到货。
2.6 招标范围: 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二期中央空调A列冷却塔改造物资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十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两台出力在500T/H及以上的冷却塔供货合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如合同中未能体现以上出力参数,须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1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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