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5-05-3-059)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湖南分公司2025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湖南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华能湖南分公司2025年规划新建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前期和基建环节、非基建类项目(包含生产类运行、维护、检修、技改、科技等项目,非生产类辅助工程服务和物资项目)立项采购提供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含竣工决算及配合审计的工作),其中规划新能源基建项目总装机容量约为50万千瓦(风电约6万千瓦,分布式光伏约14万千瓦,户用光伏约30万千瓦),非基建类立项采购新项目的总投入约3.00亿元。因新能源项目前期手续、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主设备价格波动等原因,招标人不保证规划开工新能源项目均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建设实施,也不保证签订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基建类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万千瓦和非基建类项目总投入为3.00亿元。因新能源项目前期手续、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主设备价格波动等原因,招标人不保证规划开工新能源项目均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建设实施,也不保证签订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基建类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万千瓦和非基建类项目总投入为3.00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暂定) |
建设容量(MW)/项目总金额(万元) |
1 |
新建新能源发电项目 |
500 |
2 |
已投运生产性、非生产性预算项目 |
30000 |
2.2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1年,框架有效期内单个委托项目的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至该新能源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止,委托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框架协议总金额,进度与各项目的阶段工作进度保持同步。具体以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2.3 招标范围:2025年度规划新开工新能源基建项目和已投运的生产性、非生产性项目提供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3.1 项目过程技经业务咨询服务;
2.3.2 审核项目管理概算、项目分标概算等,定期进行概算情况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
2.3.3 对项目的造价进行确定、控制和管理,包括项目投资估算、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审、投标报价分析;
2.3.4 对项目技术方案的制定、经济预算、投资估算、进度计划等进行评估,协助进行项目造价动态管理;
2.3.5 参与审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对项目概算和限额设计进行复核,保证设计内容、标准控制在概算指标内;
2.3.6 编制月度工作计划及其完成情况汇报等,并分别指派专人负责各项目的日常技经工作;
2.3.7 根据业务工作量实际情况,配置2-4位专业人员驻公司技经小组办公,负责协助技经小组日常工作,原则上配置2位专业人员常驻,如有工作量增加增配1-2人;
2.3.8 对招标人提出的关于定额包括的内容、含量等技经问题及《预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负责解答;
2.3.9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装机容量在50兆瓦及以上新能源(水电或风电或光伏或储能或综合能源)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联合体业绩无效),且同时至少具有1项单机容量在300兆瓦及以上火电企业的新建或检修或维护或改造或安装项目中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业绩(联合体业绩无效),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9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15日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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