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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纪录片摄制宣传】招标公告

 

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纪录片摄制宣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2-07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纪录片摄制宣传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烟台牟平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纪录片摄制宣传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现场。

2.4 服 务 期:  服务交片时间应在项目全容量并网后一个月内。

2.5 招标范围:根据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要求,拍摄制作完成纪录片。最终成片,需在省级电视卫星频道黄金时间以纪录片的方式播出,纪录片时长不少于30分钟。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施工节点,要在省级以上媒体新媒体平台等做好重点传播推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工程建设项目拍摄业绩或企业或文化宣传业绩且已在电视卫星频道播出,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必须包括合同首页、能体现服务范围的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并提供已在电视卫星频道播出的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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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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