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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辽宁分公司清洁能源公司海上财产(庄河寿龙岛20号风机)损害索赔法律专项服务】招标公告

 

华能辽宁分公司清洁能源公司海上财产(庄河寿龙岛20号风机)损害索赔法律专项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4-3-40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辽宁分公司清洁能源公司海上财产(庄河寿龙岛20号风机)损害索赔法律专项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4年1月9日,庄河海域上A轮(拖船)在拖拽B轮(起重船)航行经过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庄河寿龙岛风电场20号风机附近时,拖带船组中B轮触碰20号风机,造成该风机损坏。根据大连海事局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拖带船组在天气预报不满足安全作业条件、未对拖船主推进装置全面检查、未配备护航船、未详细制定特殊避险手段的情况下,发生失控漂移且未立即采取抛锚等有效应急处置措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认定拖带船组负事故全部责任。目前风机修复完毕,预计造成的直接损失为3738万元(含税),间接损失还有待进一步核实。

2.2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A20栋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3采购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甲方开展海上事故直接和间接损失认定,收集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满足诉讼要求,并全程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支持;

(2)编制起诉状、证据清单等起诉所需材料,在甲方的意见下确定诉讼方案和应对策略;

(3)作为甲方第一和二审(如有)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参与庭审全过程,包括代为提交起诉状、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及提交庭后代理意见等(重一审、重二审、再审招标方有权选择是否由中标方继续代理);

(4)接收甲方的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调解、和解,上诉等内容;

(5)代理事项为一般授权事项,特别授权事项由甲方根据需要另行作出;

(6)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件一审、二审(如有)审理终结时。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9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处理)。

3.2.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法律事务服务业绩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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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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