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济宁华源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2-068-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济宁华源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济宁华源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华能山东分公司济宁华源热电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2.5 服 务 期:服务期两年(2025年2月14日-2027年2月13日)。
2.6 招标范围:职工食堂的业务收入、支出、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核算、卫生保洁、餐费结算、制餐售卖、订餐、送餐、送水、传统节日订制食品、日常接待、迎检、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油烟系统及下水道清理、卫生物料的投放、安全检查、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食堂餐饮服务类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反映合同服务范围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0日17时00分止。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