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分公司环江界子良风电场二期工程、忻城青洞风电场等6个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2-019-0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广西分公司环江界子良风电场二期工程、忻城青洞风电场等6个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2.2 规 模: 那坡羊加山风电场二期工程200MW。
2.3 标段划分: 广西分公司那坡羊加山风电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
2.5 服 务 期: (1)工期:从项目单位下达任务委托中标单位起至项目取得相关专家组审查意见的时间。(2)服务期:甲方下达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承担2个山地风电场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投标人拟任设总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山地风电项目担任设总或副设总的经历,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文件或投标人委任书等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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