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4-2-373-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威海电厂三期供热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威海电厂三期供热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海埠路58号。
2.4 服 务 期: 工程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2024年05月工程开工(进场时间最终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施工监理计划工期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3.2.1.1工程监理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1.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2项供热改造或供热施工监理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资料,合同业绩应包括首页、合同范围、签字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3.2.3.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须提供近10年至少有1项供热改造工程监理业绩(须体现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项目合同,若合同不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还需提供任命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同时该人员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的劳务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3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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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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